随着近年来大批招录应届大学毕业生,我院青年法官人数急剧增加。截至今年上半年,35岁以下的青年法官为74人,占全院法官人数的比例已由2009年29.2%提高到56.5%。针对青年法官接受力强、思维活跃、勇于创新的特点,日前,刑庭在本院率先创设“微信群”,借助手机移动传媒,引导干警加入并使用“微信群”,在线进行案例研讨、资源共享,探索出青年法官“线上 线下”培训新模式。刑庭在微信群的管理使用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整合两项资源,实现“线上 线下”培训效果。借助微信群,将其“线上”培训特点与传统的集中学习研讨等“线下”培训方式有机结合,吸收整合了两项资源优势,打破了青年干警教育培训的时空限制。刑庭通过使用“微信”的形式,及时挖掘干警关心及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然后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加以解决,从而形成“线上 线下”互相补充又互相促进的二维、双向教育培训新模式。
二是实行专人负责,实现微信群日常管理的精细化。为确保微信群管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持久,刑庭指定一名熟悉网络工作、热衷服务干警的正式在编干警担任微信群管理员,在庭长的指导下,承担群资格准入、群功能维护、群内容核发等职责,防止微信内容涉及涉密信息。同时,吸纳全体干警为兼职管理员,赋予一定的管理职权,通过定期发起话题讨论等形式,实现群内成员有效互动,进一步增强了群管理的精细化和群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坚持定期更新,实现微信群内容涵盖的广泛性。及时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会议精神、典型案例等,增强群内容的法律性、多样性和可读性,解决干警因忙于结案无法及时掌握相关法律实践动态。如最高院、最高检在11月17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时间恰逢周日,而11月18日(周一)即生效实施,解释中涉及定罪量刑的犯罪数额的变更可能影响到在审案件的认定。刑庭当日即将该解释通过微信转发,使得干警在休息日也能熟知司法解释的最新内容,确保了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理解和适用。
四是开设特色栏目,实现微信群功能使用的多元化。针对法治实践热点、司法实践难点,在微信群内开设“每日微论”和“微言大义”等特色栏目,轮流由庭内青年干警发起话题讨论,担任话题主讲,增强微信群在功能使用上的广度和深度。微信群开设近一个月来,刑庭先后发起“裁判文书上网,你准备好了吗”、“结案季如何做好附民调解工作”、“入户盗窃未完成形态再讨论”等多个话题,吸引干警积极参加,畅所欲言,切实将微信群搭建成形式灵活、议题广泛,启发思维、交流自由的学习培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