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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考驾照“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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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春牛  发布时间:2013-12-23 15:04:26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备受瞩目的南京姑娘小苏“自学考驾照案”尘埃落定,南京中院二审认定车管所不构成行政不作为,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苏的遭遇再次表明:直考驾照的愿望也许只是看上去很美,落到实处还很难。关于“能否直考驾照”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

  

  直考驾照面临风险和障碍

  

  现实中公民考取驾照主要是通过驾校培训,客观上来说,直考驾照在当前情境下天然存在众多体制性、现实性障碍和制约因素,相关风险具有不可控性。其一,安全责任风险不可忽视。未取得驾照的人未经驾校学习私自上路练车,面临无证驾驶的尴尬境地,涉嫌构成交通违法行为,学车人和教车人都将面临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学车人和教车人还将面临刑法入罪和负担巨额民事赔偿的风险。即使车辆投保保险,保险公司也将以无证驾驶的免赔事由拒绝理赔。而在当前经过驾校学车的模式下,驾校和教练员承担安全风险责任,相应赔偿亦可通过保险进行理赔,降低了经济风险。其二,学习用车、学习场地、教车人等供给渠道缺乏。考取驾照,必须具备相应驾驶技能。依据现有法规,学习驾驶技能,必须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应当使用教练车,并有教练员随车指导。现有体制下,驾校、教练车和教练员资格,均须交管部门审核备案。个人为学车购买或承租教练车的成本较高,由政府提供的社会化练车场所和封底道路较少,经营性的教练场和教练车基本为驾校占据,且驾校不允许教练私自为非驾校学员提供练车服务。直考驾照面临车难找、人难寻、场地少等现实困难。其三,技术管理障碍无法破解。目前各地对学车和练车实施计时管理机制,申请驾照考试前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和相关培训档案,自学者将因无法提供相关档案材料而被阻却在驾考大门之外。以北京为例,驾照考取实行严格的计时管理,科目二、三总学时为54学时,计时管理及其背后所形成的种种学车档案资料,为驾考所必须,成为直考驾照的障碍。

  直考驾照是否有法可循

  从法律层面来说,公民考取驾照事关公民特定资格,是一种获益性行政许可,不管是经过驾校培训还是直考,学车人最终只要通过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各项考试即可获得驾驶资格。《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早在2009年4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曾答复指出:公安交警不受理未经机动车驾驶机构培训的人报考没有依据,进而叫停了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暂行规定》所确立的“考培合一”模式。随后湖南、河北、广东等省市开展了直考驾照的试点,也有少数人通过直考取得了驾照。2013年4月,公安部回应称“允许公民直考驾照”,此次南京中院的判决也再次明确并重申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直考驾照已破除法律上的障碍并得到官方的确认。根据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直考驾照于法有据。交管部门仅须像对待经过驾校培训的学车人一样,严把考试关,提高考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即可。

  让直考驾照的梦想照进现实

  直考驾照降低了学车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能够打破现有“考培合一”模式诱发的垄断和权力寻租现象,确有其积极意义。然而,从公安部的回应至今,各地交管部门大多以“等待上级明确规定”为由,并未公布直考驾照的具体流程和时间表,直考驾照目前仍止步于“口头承诺”阶段。因此,让直考驾照的梦想照进现实,打破权利的“玻璃效应”,必须下大力气破解现实中的困境。政府相关部门应顺应民意,顺势而为,兑现承诺,及时出台配套细则,保证直考驾照有章可循、稳妥推进。

  首先,完善直考流程,明确适用条件、范围。据了解,深圳、南宁、呼和浩特等部分城市已放开个人申请驾照考试,深圳去年还以“网上车管所”为平台,在广东省率先启用“散学申领驾驶证网上报名预约系统”。可见,直考驾照并非完全没有操作性,部分地区已有先行试点的经验。考虑到公共安全和直考驾照的重要影响,笔者建议采取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方式,当前可以学习借鉴湖南省湘潭市试行小型汽车(C1)机动车驾驶人初学学员直考服务的做法,设立直考预约岗,借鉴深圳等地的做法,完善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改变当前依靠驾校培训档案进行考试的做法,完善考前服务,方便咨询办理,真正实现随时自行预约。

  其次,放宽教车人、练车场地、学习用车等资格准入门槛。教车人可不仅限于专业教练员,学车人的亲友、朋友等亦可,只要其有相应年限(如五年以上)的驾龄,时机成熟时可建立私人教练制度,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式进一步扩展教车人的范围;学习用车则同样不仅限于教练车,只要车况安全性能良好即可;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开辟更多的公共场所,供学车人合法学车使用。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教练场对外出租机制,允许教练场有偿出租,政府合理确定出租价格,方便学车人根据个人时间,按学时购买练车服务。

  再次,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破解无证驾驶的尴尬现实。学车人在上路学习时,可提前向车管部门申领上路学习资格证,以便车管部门检查车况,并认定为合法驾驶。此外,还可以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险投保理赔机制,将学车人的驾驶行为纳入投保范围,适当提高缴费数额,确保事故发生时可通过保险降低风险。

  当然,实行直考驾照,并非完全否认驾校培训的作用,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赋予学车人根据自身情形自由选择哪种方式。期待直考驾照能够尽快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延伸阅读

  域外国家的公民获取驾照分为接受驾校培训和直考两种。日本法律规定,考取驾照必须到驾校学习。在美国、加拿大,考取驾照可自学预约考试,无需参加驾校学习。美国法律规定,申领驾驶证,须经过交规理论和桩考路考两场考试。交规考试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学习驾照(临时驾照),在有正式司机指导下,可直接上路练车,并可随时预约实际技能考试,合格后将获得有效期为4年的正式驾照。加拿大法律亦规定,公民经驾驶常识考试和视力检验后,可获得有效期为6个月的学习驾驶证,凭此证在有驾照资格的成年人陪同下即可上路学习练车,之后通过路考,将获得有效期为2年的五级驾照,该驾照亦可作身份证用。
责任编辑:胡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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