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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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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6-19 16:49: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刑庭聘请北京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专家闫瑾在顺义区五彩家园青少年服务中心为未成年人牛某开展心理疏导。

牛某,13岁,系顺义区某中学初二学生,因手机游戏成瘾,父母管理严格,其多次在校内偷拿同学手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尚未涉诉。201811月接到校方反映后,法官白玉龙作为该校法制副校长,第一时间邀请牛某及其家长到法院亲情会见室进行谈心谈话,安排其旁听盗窃案件的审理,通过教育、感化让其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增强法治意识,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持续对其跟踪回访。

今年6月,牛某家长再次向法官反映其休学在家,仍有不良行为。为找准教育、挽救的着力点,白玉龙法官通过市高院申请聘请专业心理咨询老师安排了此次心理疏导。闫瑾老师以牛某的成长经历和家庭教育为切入点,通过开放式提问找到症结所在,采用合理情绪疗法、放松疗法等,运用舒缓温和、平等尊重的心理学疏导方式,引导牛某及家长调整心理状态并对今后生活给予了专业的建议。牛某表示认识到自身错误,将改过自新,重新回归校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未成年法制教育工作,注重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过法治进校园、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旁听案件、跟踪回访特定人员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卢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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