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我院朱建娜法官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此次最高院共授予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朱建娜同志系获此殊荣的2名北京法院法官之一,也是唯一在表彰决定中点名的法官。
朱建娜同志现任我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庭长、审判员、一级法官。她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妥善审理“聚会饮酒死亡案”“幼儿看牙死亡案”“分手自杀案”“千万别墅失火案”“女童高层坠亡案”等众多引发社会关注的重难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她速递公正、裁暖人心,积极提炼工作经验,总结出“调解先行-助理辅助-法官把脉”的办案规则,精准制定不同类型民事案件速裁审判规则指引,大幅提升了速裁审判效率;针对物业纠纷开展调研并撰写长达4万字的《顺义法院关于物业纠纷案件诉源治理的调研报告》,将审判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新冠疫情期间,妥善高效审理各类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担当。她勤勉治学、笔耕不辍,立足审判实践,尽心于实务经验和裁判规则的提炼,总结实践中的新型疑难问题,不断深化审判理论研究,撰写的论文曾获北京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三等奖、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撰写的案例被评为北京法院参阅案例。
因工作业绩突出,朱建娜同志先后荣获“北京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标兵”“北京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模范法官”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其所带领的审判团队被评为“2019年北京市优秀速裁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