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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 瞬间碰撞,三段被改写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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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16 11:02:30 打印 字号: | |

 一次夜晚出行,一死两伤,民事赔偿官司,再起波澜。三样散落的物品,三段被改写的青春。事故背后,还有哪些纷争,案件之外,谁来关心他们的生活?


   

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顺义法院审理的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顺义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永芝接受采访。


瞬间碰撞 三段被改写的青春

2021年11月24日晚,一个17岁的男孩骑着一辆摩托车带着两名年龄相仿的女孩。三个年轻人所乘坐的摩托车快速地撞向了一辆左转中的小轿车,又与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发生碰撞。一瞬间,摩托车上的人都飞了出去,当时驾驶员小龙(化名)很快就爬起身来,他旁边一名穿黑色衣服的女孩小玲(化名)也还能动弹,而摔得最远的身穿白衣的圆圆(化名)却再也没有起来。经交警测量,圆圆摔出了35米远。

驾驶摩托车的小龙并不是摩托车的车主,车主是小玲。小玲今年18岁,死者圆圆是她的表妹,这天晚上三人一直在一起,晚饭时还喝了酒,最后小玲让小龙去驾驶摩托车。驾驶员小龙的酒精含量三人中最低,为19.3mg/100ml,没有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对于责任划分,交警部门作出了认定:小轿车驾驶员刘某未按规定让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驾驶员小龙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摩托车所有人小玲指使小龙驾车,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在这起事故中,小龙、小玲共同为同等责任,轿车司机为同等责任。交通责任的划定虽然清晰明了,但是围绕着赔偿问题,事情又掀起了波澜。


民事赔偿诉讼再起波澜


圆圆的母亲杨女士与圆圆父亲于2020年因感情不合离了婚,圆圆归父亲抚养。尽管婚姻结束了,但在孩子的事情上,杨女士觉得为圆圆讨说法是自己的责任。此外,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也写着作为乘客的圆圆无责任,这更坚定了圆圆母亲提起民事诉讼的决心。

由于圆圆父亲不愿打官司,最终圆圆母亲提起了诉讼,将圆圆父亲列为第三人,被告则是小轿车司机刘某及其保险公司、小龙还有小玲,圆圆母亲要求各被告赔偿共计167.45万元。

“通常情况下,乘车人是不会承担责任的。”顺义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永芝表示该案较为特殊,“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负有管理控制的责任,但小玲把车交给一个没有驾驶证、饮酒后的未成年人来使用,对这个事故的发生也是有很大过错的。”

然而,圆圆的父亲并没有跟圆圆母亲共同来提起诉讼。“我联系他的时候,他说当初孩子监护权判给自己,应该由自己来主张孩子的死亡赔偿。”法官告诉圆圆父亲,这起诉讼涉及交通事故之后对圆圆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其父母拥有的诉讼权利一致。如今圆圆母亲提起了诉讼,按照法律规定,父亲也应该成为共同原告。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后,圆圆父亲最终同意成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探求前因后果 合理确定责任分配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责任的划分虽然很清楚,但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定还不一样。李法官解释说:“事故认定书主要是从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大小来判定责任,对于民事赔偿的判断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二者不完全等同,民事赔偿主要是从损害后果这个角度来出发。”

李法官举例:“例如事故认定书里写道‘死者圆圆乘坐摩托车未戴头盔,明知小龙未取得驾驶证乘车’,这虽然也是违法行为,但该行为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所以在交通事故的认定中圆圆是无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圆圆对自身的死亡也没有责任。”

接下来,法官深入了解了背景信息。深秋的夜晚,三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喝酒、玩耍,家长对他们的行踪却一无所知,对于圆圆当晚的出行情况,圆圆父亲甚至回答“我不太清楚”。监控显示,三人先是一起去饭店吃饭,喝了店里自酿酒,回到住处后又喝了啤酒,之后三人又决定去台球厅,事故就发生在去往台球厅的路上。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前的一分钟,坐在摩托车最后面的圆圆还在仰头喝一瓶啤酒。而三人决定出来喝酒是因为圆圆心情不好,需要与小伙伴聊天诉说情绪。

在详细了解了前因后果后,李法官认为,这三个人彼此熟识,圆圆也明知车不是小龙的,小龙也未成年,三个人当晚还一起饮酒,圆圆上车后也没戴头盔,这一系列的举动可以说明,圆圆自己对于危险存在放任的态度,对其死亡后果的发生及扩大是有过错的 。根据《民法典》过错相抵的原则,是可以减轻所有被告侵权人的过错的。

2022年3月,顺义法院线上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法官了解了小玲、小龙的近况,也估算了他们为治疗所支出的费用。“小轿车的保险保障的是车辆以外的第三人,也就是本案中这三人都可以用保险来赔付。”在这次事故中,摩托车没有购置保险,但是和摩托车相撞的白色小轿车还有路边停放的白色小轿车都有购买交强险,这部分保险是不计责任的。考虑到保险赔付的金额毕竟是有限的,这就需要在本案判决时提前为另外两个人预留出份额来。

经审理,法院认定圆圆自身承担8%的责任,小轿车刘某承担46%的赔偿责任,小玲以及小龙父母分别承担23%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由两家险公司赔偿原告104万元,小玲及小龙父母分别赔偿原告36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各方都没有提出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所有事故在没发生的时候觉得是小事、心存侥幸,一旦发生了就追悔莫及。”李法官在节目结尾时这样总结。如果重新来过,三位年轻人一定会选择用其他方式来继续他们的欢聚、友谊和青春。可生活里没有假如,人生的每段路都需要我们遵规守纪、安全通行。


 
责任编辑:卢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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