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时节,适合玩点啥?
泡温泉可能是不二选择
在一个热气环绕的温泉池中
静静望着天空
何等舒适惬意
然而从池中出来时若不慎滑倒
温泉场所经营者需要负责吗?
案情回顾
周末早上,老李一家人到某酒店内泡温泉。从温泉池子出来时,因地面积水,老李重重地摔了一跤。当时老李试了试还能走,出于不想麻烦子女的心理就谁也没说,一家人于11点离开了酒店。回到家后,老李疼痛难忍,下午 1 点左右,老李赶忙到医院急诊外科就诊,被诊断为多处骨折。经鉴定,老李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此时,老李家人才开始和酒店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向酒店索赔无果后,老李将其告上了法院。酒店方并不认可老李是在酒店摔伤的,认为老李可能是来泡温泉之前就摔伤了,由于温泉水温较高,刺激了血液循环,可能才加剧了老李的疼痛。并且,如果真的是在酒店发生的事情,按理来说老李应该马上通知酒店。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老李离开温泉酒店的时间、医院就诊的时间、其家属与酒店人员交涉的时间以及双方沟通记录等证据来看,老李主张其在温泉酒店消费时受伤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对此予以确认。酒店关于老李来消费之前就已经受伤的主张,依据不足,且不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酒店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老李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老李自身也未尽到谨慎义务,具有一定过错。老李在此事件发生后处置不当,尤其是事件发生第一时间未通知酒店工作人员,事后也没有进行报警处理。他的不当行为导致事件责任不清,难以具体确定双方责任比例。最终,法院从公平角度认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责任,温泉酒店赔偿老李因此事造成的损失十万余元。
法官说法
泡温泉这一类休闲娱乐活动,虽然不属于剧烈运动、刺激项目,但消费者也应关注潜在的风险,如老人孩童的身体状况、场所的安全情况等。本案中的老李滑倒受伤后,出于怕麻烦儿女、怕家人担心、认为伤情不重等原因,未及时与酒店沟通,而事后疼痛难忍才去就医,之后再向酒店索赔,错过了最佳取证时机,不利于还原受伤过程,最终影响到责任的划分。因此,提醒各位消费者在游玩过程中一旦出现受伤情形,应第一时间就医,同时还要与经营场所就受伤情况进行协商沟通,必要时可以报警处理,注意保存受伤部位、事故发生地点的照片、视频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