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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巡回讲堂 | 顺义法院为全区593家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三进”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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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素爽  发布时间:2022-11-04 09:10:0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近日,顺义法院为全区593家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了“三进”工作线上培训。


培训会上,顺义法院法官助理韩素爽向基层人民调解员介绍了“三进”工作开展背景,强调了人民调解对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就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登录、案件处理、在线调解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讲解。为使调解员切实掌握平台各项业务功能,韩素爽现场演示具体操作流程,培训后还为调解员答疑解惑。此次培训既注重理论知识学习,又兼顾实际应用操作,真正使调解员学有所用、学为所用。




什么是“三进”工作

2021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通知》。“三进”工作是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


“三进”工作目标

“三进”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健全完善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法治保障下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效能,构建分层递进、多方联动、有效衔接的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全区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切实维护全区和谐稳定。


基层调解流程衔接机制

9月22日,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平安顺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顺义区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工作措施》以及《顺义区诉源治理万人起诉率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基层调解流程衔接机制。

1、区法院可以在登记立案前,根据自愿、合法原则,将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平台进行指派。

2、基层解纷人员确认接受指派,并根据当事人意愿,采取线上或者线下方式开展化解、调解工作。

3、当事人经引导不同意化解、调解,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登记立案。对于适宜在村(社区)处理的纠纷,由区法院通过平台在线分流至村(社区)司法联络员,由司法联络员指定基层解纷人员开展化解、调解工作。

4、化解、调解成功的,应当在调解平台上记录处理结果。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且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向区法院在线提出申请。

5、化解、调解不成功的,记录不成功原因,并由司法联络员在征得当事人意愿后,推送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单位再次化解、调解或者直接退回区法院。

下一步,顺义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完善运行机制,按照“无讼”村(居)创建要求,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卢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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