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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坠物砸坏车,责任划分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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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02 19:16:37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王先生是某小区居民。某日王先生下班后驾车回家,看到小区停车位紧张,便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一酒店的北侧。夜里,该酒店房檐处水泥砖块脱落砸到了该车辆,导致车辆挡风玻璃、前机盖损坏。王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区物业公司、涉事酒店赔偿车辆贬值损失1万元及出租车费用1千元。

 酒店砖块脱落处

车辆损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

关于责任的划分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发生脱落造成人身损害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经法院查明,王先生所有的小轿车确是由于涉事酒店房檐处水泥砖块脱落砸到车辆导致的车辆损坏。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虽然物业公司负责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但是该酒店的物业维修等均是由其自己处理,该酒店自2019年后也从未给物业公司交纳过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在本案中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涉事酒店作为楼宇的实际使用人、管理人,对屋面外部维修属于其自身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案中原告小轿车停放的位置并非规划的合法停车位,在庭审的过程当中双方均认可这一事实,且经过物业公司的确认原告停放车辆的位置属于消防通道因此原告应当对其自身遭受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关于损失的确定

本案中,原告请求的车辆贬值损失1万元,却未向法院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且该车辆已经维修完毕,被告也不同意赔偿该项损失,因此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于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此外,原告还向法院主张交通费用1千元,此项属于替代性交通费,但未向法院提交有效的出租车及其他交通票据。法院考虑到维修期间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原告主张的替代性交通费用属于合理请求,具体金额由法院酌情确定。

综上,法院酌情确定由酒店对原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判决酒店赔偿原告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36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现实生活中,因建筑物脱落导致砸伤行人、砸毁车辆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建筑物脱落”主要表现为建筑物砖瓦或者墙皮脱落、建筑物悬挂的广告牌脱落等,通常是因为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对建筑物管理不慎所致。这就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对建筑物履行严格责任,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严格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维护。特别是在大风天气,要加强对场地的排查,对窗台、空调机位堆积物和外墙悬挂物要及时进行清理,避免由于风大导致的意外事件发生。

本案中,原告王某因将车停在消防通道内也承担了部分责任,因此驾驶员应注意规范停车。《消防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对于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会给予除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原告王某虽然向法院主张了车辆贬值损失,但由于其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自身的损失,导致最终法院没能支持该项诉讼请求。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建立起证据意识。如果他人侵害了自身权益,要尽可能的对损害的发生原因、结果、导致损害的对象等做好记录,形成有效的证据,以备日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卢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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