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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邻而居的情义 | CCTV-17《乡理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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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26 10:49:11 打印 字号: | |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展现了中华民族邻里和睦谦让的传统美德。时至今日,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意义仍然十分重要。如今因一堵围墙,多年的邻居闹起了矛盾,同胞的兄弟起了争执,法官该如何化解?


近日,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CCTV-17)《乡理乡亲》栏目摄制组对顺义法院审理的这起相邻权纠纷案件进行跟踪采访。


基本案情

杨某和李某是北京市某村的东西邻居,她们两家屋后原本是一片空地,盛某瑞在此处垒起了围墙,而这堵围墙距离两家房基仅20厘米,形成了一道深沟,导致夏天流水不畅,冬天无处扫雪,对他们的排水造成很大影响。二人曾与盛某瑞协调多次都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将盛某瑞诉至法院,希望其能尽快拆除围墙,让他们可以通畅排水。


多方走访 了解诉求

顺义法院民三庭法官张莉承办此案后,为了详细了解案情,与书记员前往现场勘验。此时,本案的第三位原告盛某华也来到了现场。盛某华与被告盛某瑞是亲兄弟,盛某华认为弟弟垒的另一面墙是违建,所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拆除。

法官首先对杨某、李某提出的涉诉围墙进行测量,在原被告共同见证下,法官分别在最宽处、最窄处及中间各三处测量了围墙与前院地基的距离。随后,法官又对另一面围墙长度进行测量,并将数据一一记录。由于现场人多口杂,场面一度混乱,法官决定先将大家分开,再分别走访处理。

法官首先来到哥哥盛某华家,据盛某华介绍,兄弟俩因分家时猪圈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矛盾日益激化,如今弟弟在原猪圈外的集体土地上垒墙,属于违章建筑,盛某华要求盛某瑞立即拆除围墙。

法官又来到被告盛某瑞家核实情况,盛某瑞并不认为自己建的围墙属于违章建筑,也不认为该围墙对前院邻居有什么影响,并提出前院两家留后门却不垒后墙有悖于民俗,所以自己垒墙是有必要性的。

通过与当事人的一一走访与沟通,法官判断围墙处空地的归属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接下来,法官又马不停蹄来到村委会了解情况。法官拿出盛家的老土地所有权证书,与村书记一起分析空地的归属问题,村书记表示,双方争议的空地属于公共用地,并不属于某家的宅基地范围。


真情化解 邻里破冰

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决定到原被告所在地开展巡回审理,原告及被告均出席了庭审。双方当事人对是否拆除围墙,以及对该空地的归属问题仍有较大争议,在庭审中互不相让,未能达成一致。结合目前各项证据材料,法官认为围墙处的空地并不属于被告盛某瑞的宅基地范围,围墙可能构成违章建筑。“乡镇村庄规划区域内违建认定、拆除的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而非人民法院。”张莉法官进一步解释道,法院无权对该围墙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进行认定并做出判决。 

庭审后,法官回顾走访中了解的信息,分析双方心理,帮助他们厘清法律关系。为了更好化解这起邻里纠纷,法官决定从邻里几十年的感情着手调处各方矛盾。在老村主任的陪同下,张莉法官向原告详细讲解了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程序,并劝诫哥哥盛某华能放下成见。盛某华表示,其让弟弟盛某瑞拆除围墙,只是为了出口气,作为哥哥愿意退一步。前院的杨某、李某表示,在没有大雪、大雪不涉及排水的情况下,对自己居住影响不大,也愿意做出让步。最终,在法官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三原告决定撤回起诉,该案得以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卢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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