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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巡回讲堂 | 农村相邻关系中的法、理、情,一堂课教你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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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代光胜  发布时间:2024-08-19 11:17: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法官助理代光胜应邀前往顺义区木林镇为26个村“两委”干部开展专题普法讲座,结合典型案例,对相邻关系纠纷典型类案化解思路进行讲解,助力精准提升乡村调解员法治实践能力。

 

涉相邻关系案件特点

1.案件数量整体平稳,类型相对集中;

2.特定时段、特定案件数量集中增长;

3.判决率较高,易引发次生案件;

4.相关规定多为原则性规范,审理难度大。

 

 

相邻关系纠纷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调解技巧

一一、调解原则、调解原则

一、调解原则

1.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调解时应考虑到双方的生产和生活需要,寻求对双方都有利的解决方案。

2.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公平合理地处理纠纷,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3.遵循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

 

二、明确问题与现场勘验

二、明确问题与现场勘验

1.明确问题:引导双方清晰阐述各自的观点和立场,明确纠纷的具体内容和争议点。尝试理解双方的需求和期望,以便在调解过程中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2.现场勘验:在调解有关通风、采光、日照等相邻纠纷案件时,需要实际勘验,测量房屋四至及建筑物间距,同时根据有关诸如户外设施的安装、住宅光照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判定妨害是否存在。

 

三、运用沟通技巧

三、运用沟通技巧

1.倾听与表达:积极倾听对方的陈述和意见,同时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

2.寻求共识:通过协商和讨论,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建立共识。

3.避免对抗:避免使用攻击性或对抗性的语言,以免激化矛盾。


 
责任编辑:李玲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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